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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照明照度标准

工厂照明水平是按工种的不同,其识别对象、操作方法、工作环境等是有很差异的。如果具体针对工种的照明方法作一一说明,就太复杂,并且也过于专业,不适合一般阅读,因此本节只重点对工厂照明一些带有共性的基本问题,作一介绍,掌握共同要点,便于获得问题解决的关键

1.照度标准的一般规定

工业企业照明的照度标准值,应按以下系列分级lx):0.512351015203060751001502003005007501000150020003000

照明设计标准值应为生产场所作业面上的照度平均值。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作业面上的照度标准值,就采用照度范围的高值:

1I-V等视觉作业,当眼睛至识别对象的距离大于500mm时;

2)连续长时间紧张的视觉作业,对视觉器官有不良影响时;

3)识别对象在活动面上,识别时间短促而辨认困难时;

4)视觉作业对操作安全有特殊要求时;

5)识别对象反射比小时

2.照度标准值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作业面上的照度标准值,应符合表8-2规定。

8-2  工作场所作业面上的照度标准值      

视觉作业特性

识别对象的最小尺寸dmm

视觉作业分类

亮度 对比

照度范围(lx

混合照明

一般照明

特别精细作业

d0.15

1500

2000

3000

1000

1500

2000

很精细作业

0.15d0.3

750

1000

1500

150

200

300

500

750

1000

150

200

300

精细作业

0.3d0.6

500

500

750

100

150

200

500

500

750

100

150

200

一般精细作业

0.6d1.0

300

500

750

100

150

200

200

300

500

75

100

150

一般作业

1.0d2.0

150

200

300

50

75

100

较粗糙作业

2.0d5.0

30

50

75

粗糙作业

D5.0

20

30

50

一般观察生产过程

10

15

20

大件贮存

5

10

15

自行发光材料车间

30

50

75

注:1当采用高压气体放电灯作为一般照明时,在经常有人工作的工作场所,其照度值不宜低于50lx

   2混合照明中的一般照明,其照度值应按该等级混合照明照度值的5%-15%选取,不宜低于30lx。但采用高强气体放电时,不宜低于50lx

8-3  一般生产车间和工作场所工作面上的照度标准值    

车间和工作场所

视觉作业等级

照度(lx

混合照明

混合照明中的一般照明

一般照明

金属机械加工车间

粗加工

300-500-750

30-50-75

精加工

500-750

-1000

50-75-100

精密

Ⅰ乙

1000-1500

-2000

100-150-200

机电装配车间

大件装配

50-75-100

小件装配、试车间

Ⅱ乙

500-750

-1000

75-100-150

精密装配

1000-1500

-2000

100-150-200

焊接车间

手动焊接、电渣焊

50-75-100

自动焊接、一般画线

75-100-150

精密画线

750-1000

-1500

75-100-150

备料(冲压、剪切设备)

30-50-75

钣金车间

—

50-75-100

冲剪压车间

200-300-500

30-50-75

锻工车间

30-50-75

热处理车间

30-50-70

铸工车间

熔化、浇铸

30-50-70

型砂处理、清理落砂

20-30-50

手工造型

300-500-700

30-50-75

机器造型

30-50-75

木工车间

机床区

300-500-750

30-50-75

—

锯木区

50-70-100

木模区

300-500-750

50-75-100

表面处理车间

电镀池、喷漆间

50-75-100

酸洗间、喷砂间

30-50-75

抛光间

500-750

-1000

50-70-100

150-200-300

电泳涂漆间

50-75-100

电修车间

一般

300-500-750

30-50-75

精密

500-750

-1000

50-75-100

拆卸、清洗场地

30-50-75

实验室

理化室

100-150-200

计量室

150-200-300

动力站量

压缩机房

30-50-75

泵房、凤机房、乙炔发生站

20-30-50

锅炉房、煤气站操作层

I

20-30-50

配、变电所

变压电室、高压电容器室

20-30-50

高低压配电室

30-50-75

值班室

75-100-10

电缆间(夹层)

10-15-20

注:冲压剪切车间、铸工车间手工造型工段、锅炉房及煤气站操作层为了安全起见,照度应选最高值。

3.照度均匀值

作业区域的一般照明照度均匀度,不宜小于0.7

工作场所内走道和非作业区域的一般照明照度,不宜小于作业区域一般照明照度的1/5

4.反射比

在长时间连续作业的房间内,其表面反射比宜按表8-4确定。

8-4  表面反射比

表面名称

反射比

顶棚

0.6-0.9

墙面

0.3-0.8

地面

0.1-0.5

设备

0.25-0.45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11-04-07 14:54:15  【打印此页】  【关闭